巡回法院
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
员工申请仲裁
要求公司赔2倍工资差额
然而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
那么,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到底该不该支付2倍工资差额?
成都高新法院说:
该!
5月9日,成都高新法院巡回法庭在天府新谷公开开庭,现场审理了一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因未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被判赔支付员工二倍工资差额71073.46元。
▼
成都高新法院巡回法庭开庭
据了解,此次巡回法庭是成都高新法院、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成都高新区工会办事处自今年4月起联合开展的“多方共促稳就业法律先行强保障”专项行动的具体活动之一。
此次开庭地点位于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科技创业孵化园区,开庭审理的这起案件,在近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尤其是涉及小微企业的案件中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入职8个月未签劳动合同
仲裁:支付2倍工资差额
企业:不服,上诉!
王先生说,他于2018年9月1日入职成都一家公司从事运营管理工作,于2019年4月30日离职,未与所在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就职期间,公司为王先生缴纳了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并陆续支付了2018年9月份至2019年3月份的工资,未支付2019年4月份工资。
随后,王先生向成都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支付2019年4月份工资15000元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05000元。仲裁裁决,该公司向王先生支付2019年4月份工资15000元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71073.46元。
对于仲裁结果,公司并不服气,认为与王先生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是代买社保关系,同时认为超过请求权时效,对工资标准提出了异议,于是向成都高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不向王先生支付2019年4月份工资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庭审围绕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支付二倍工资差额进行。
庭审现场
审判结果出炉
没发的工资,补发
没签劳动合同,赔2倍差额
法庭上,成都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向王先生发放工资并购买社保,王先生从事的工作属于该公司的业务范围,且接受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管理,钉钉软件中该公司的组织架构明确显示王先生属于公司运营部,可以证明王先生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经法院确认,公司未向王先生支付2019年4月份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应承担补发工资的责任。
至于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公司应当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根据王先生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工资标准为15000元/月,故成都高新法院判决公司向王先生支付工资14078.73元(扣除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及个税前)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71073.46元。
法官提醒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建议用人单位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因劳动合同订立产生的法律风险。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知晓劳动合同是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为保障自身合法权利,应订立并妥善保管劳动合同。
通讯员:徐佳 钟剑鸣
视频:伍豪
图文:向晨晨
编辑:向财霞 崔琪琪
校对:申冬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