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我区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月24号,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检察院、区法院等17个部门单位及街道在涪陵广场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12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