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月1日),全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第一次随机抽选工作在区司法局举行,这是去年《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也是第一次尝试从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候选人,以确保群众参与的广泛性。 工作人员现场通过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监督下,从公安机关提供的常住居民名单中分别抽选“法庭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和“法院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共随机抽选产生35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接下来,区司法局将会同区公安局、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对抽选出的3500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据介绍,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8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等条件。人民陪审员以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