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破坏,谁补栽。昨天是3.12植树节,区人民检察院组织5名破坏环境资源案的被告人,集中开展苗木补栽修复生态。 在位于江北街道黄旗社区9组土墙院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5名被告人与12名检察干警、养护工人搬运树苗、除草挖坑,扶树埋土,栽植栾树苗木。这些苗木在后期都有专人管护。 【采访】破坏环境资源被告人 孙某 (面部马赛克) 我看到一棵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很不容易 今天来到这里植树也很不容易 我以后要保护生态环境 再也不会乱砍乱伐 据了解,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诉法第15条明确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中,把生态修复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区人民检察院自负责集中办理武隆、南川、丰都、垫江、涪陵五个区县的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以来,一直秉承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