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3月29号)召开的全区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启动工作暨培训会上了解到,我区已全面启动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并将于今年6月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年底完成入库登记。 本次核查登记对象是:全区27个乡镇街道范围内的2019年3月底之前已建、在建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内、年取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工程(设施),包括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泵站、水井、水电站等,通过开展核查登记工作,全面掌握全区取水工程(设施)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