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号是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的第二天,区交巡警支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来到城区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进行了督促检查。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5千米,重量不能超过55千克,电压不能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从4月2号以来,区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将新国标分别告知全区71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前期宣传收到了较好效果。 在顺江大道几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工作人员没有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销售行为。 据介绍,我区属于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和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对违法销售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