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开始饲养宠物犬,但宠物犬伤人、随地排便和叫声扰民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威胁人生安全,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从5月1号起,养犬人应当自饲养之日起15日内携带犬只到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养犬登记申请。 5月23号,区公安局组织城区派出所民警在各自辖区广场、开放式公园、商业中心等人流量较大的地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向居民普及文明养犬相关常识,耐心解答居民对犬证办理、疫苗接种等方面问题的咨询。 【采访】市民 彭秋椰 我晓得了要去办证 因为我之前都了解过的 我准备给它去办的 有人给我说过的 要去派出所给它登记 【采访】市民 杨润渝 喂狗首先就是打疫苗 现在要办证我们都支持政府的行动 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饲养未经免疫犬只和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容犬只,并处以相应罚款。办理方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