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春节前和亲朋聚餐的高峰期,
也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
小编必须给大家提个醒,
喝酒千万别开车哟!
话不多说,先摆几个案例,
给大家警示一下。
1月22日晚,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区勤务大队民警在103省道涪陵聚云山隧洞出口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当晚11时28分许,一辆轿车从涪陵城区往新城区方向驶来。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打开车窗即闻到有大股酒味飘出,该车驾驶人谈吐间也有股酒味,怀疑该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71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民警当即带其到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测。
经民警询问,该车驾驶人姓王,31岁,系涪陵区石沱镇人。原来2013年时,王某在广东省珠海区因醉酒驾驶被当地法院判处缓刑,其驾驶证也被吊销。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考取了驾驶证。当晚,才取得驾驶证几个月的王某与朋友在涪陵城吃饭喝酒后,独自一人从城区驾车欲回石沱家中,不料在途中遇见检查的民警。
民警介绍,王某属醉酒驾驶,其涉嫌危险驾驶,将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1月12日凌晨零时许,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桥勤务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时,在龙桥街道龙翔路与103省道龙桥段三岔路口处,发现两名男子在地上扭打在一起。
“这辆摩托车是谁的?”当民警对两人进行盘查时,两人均否认自己是摩托车驾驶人,并称不知道是谁的摩托车。由于当时处于凌晨时分,街上已无其他行人,民警怀疑摩托车就是其中一人饮酒后在驾驶,于是立即展开外围调查。
经查,其中一名张姓男子即为摩托车驾驶员。民警随即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
民警介绍,发生抓扯的两人本是朋友。晚上,两人都在龙桥场镇上一家烤鱼店吃宵夜,席间两人喝了不少酒。张某喝到凌晨时,便独自驾驶摩托车准备回家,行驶一段距离后被对方拦下,双方因酒劲上头发生抓扯,不料被夜间巡逻的民警逮个正着。张某醒酒后,对醉酒后做出的系列荒唐行为后悔不已。
1月9日晚10时许,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崇义大队值班民警接该局特警支队处警组报告,他们在处理涪陵区荔圃路一纠纷过程中,发现一辆轿车驾驶员赵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交巡警赶至现场展开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因开“斗气车”而牵出的醉驾案。
办案民警介绍,举报人刘某在举报电话中明确表示赵某涉嫌酒后驾车。民警对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50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
两人素不相识,举报人刘某是如何得知赵某涉嫌醉驾呢?经民警调查,原来当晚赵某在太极大道家里喝酒后,要去医院看望朋友便酒后驾车。当赵某驾驶车至荔圃路附近三岔路口时,与一辆出租车因互不相让车道发生争执。争执中,出租车驾驶员刘某闻到赵某身上有酒味,便拨打了举报电话。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的赵某立案侦查。
小编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临近春节,
请有车一族务必牢记!
本文来源:涪陵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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