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
为更好的保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从明天零点开始(3月1日)起,
我区天然水域将全面禁渔,
禁渔时间将一直持续到6月30日24时结束。
禁渔期内,全区天然水域禁渔。包括涪陵区境内长江干流、乌江干流、小溪河(别名马武河)、麻溪河、后溪河、龙塘河、碧溪河、止桥河(别名马鞍河)、梨香溪(别名黎香溪)、犁鸳溪、珍溪河、渠溪河等天然水域。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釆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这两天,
渔政部门到各江河渔船、鱼类餐饮店
进行巡查和宣传,
重点深入辖区内渔船,
发放“禁渔制度”相关宣传资料。
提醒大家在规定时间里让船靠岸、收好渔网,
给鱼类一个休养繁殖的良好环境。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
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将严查违法捕捞售卖等行为。
除了日常的巡查外,
执法人员还将对一些重点水域、重点时段
进行重点蹲守,
对违反禁渔规定,
构成犯罪的人员,
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无限涪陵记者/张琪琦
编辑/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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