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顺乡天宝寺村党支部书记蒋永胜、3组组长宋小波在计算耕地流转面积时,未对数据进行核对便直接公示,将本属集体收入的3.435亩耕地补偿款34350元计入村民杨某某名下。2018年11月,蒋永胜、宋小波因工作不负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龙潭镇大寨村在确定剩余建卡贫困户名额时,不是按规定程序识别上报,而是采取抓阄方式确定建卡贫困户名额。2018年8月,大寨村党支部书记胡学全因不正确履职受到诫勉处理。
2017年1月,王小琴得知义和镇石岭村低保户李朝全已经死亡,没有立即报停其低保,直至2018年1月才停发李朝全的低保金,致使多发放1100元低保金。2018年11月,王小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本文来源/涪州清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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