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共安全,规范电力设施使用,根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小编提醒以下22家单位(个人)用电客户,及时前去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销户手续,现将用户清单公告如下:
公告期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凡对上述清单中用电情况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映,逾期未反映视为无异议并按销户办理。
接待地点: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顺江开闭所4楼408室
联系电话:023-72286980
本文来源/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陈艳红
责编/代川
监制/杜焱彦
总监制/涂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