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7月1日)零点起,为期4个月的长江流域禁渔期宣告结束,凡持有合法捕捞许可证的渔民都可以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
不过,今后禁渔期将有重大调整:
南沱以上涪陵段,属于长江四大家鱼种植资源保护区,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将实行常年全面禁捕;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除保护区以外,长江干流和嘉陵江、 乌江等重要支流,暂定实行10年内全面禁捕。
2021年1月1日起,
10年内,吃不到长江鱼了!
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将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
2019年底以前,完成长江水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常年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这些禁渔区域共涉及捕捞渔船500多艘、渔民950多人。
无限涪陵记者/张琪琦
编辑/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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