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全民决战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全区人民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彰显涪陵人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区文旅委决定,会同相关区级部门,面向全社会开展涪陵城区部分地名命名、更名意见建议征集活动。
1征集范围
涪陵江南城区、江北城区、江东城区及新城区2020年在建、新建以及已建成部分道路、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项目(见附件1),但不限于附件所列项目。
2征集要求
(一)尊重地名命名规律,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旋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杜绝“大、洋、怪、重”地名。
(二)突出涪陵历史文化特色,富有丰厚文化意蕴,彰显城市文化个性,体现人民群众意愿。
(三)地名命名的文化依据、文化元素应准确、翔实,为公众认同。
(四)地名应方便记忆,辨识度高,避免使用生僻字。
(五)地名应准确定位所在地,不应与本区其它地名重名或同音。
(六)地名更名应充分尊重历史和传统习惯,兼顾社会生活影响,可不更名的尽量保留。
(七)命名或更名应说明地名的来历及含义。
3征集方式
(一)社会征集
本次活动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参与者填写《涪陵区公共设施(场所)地名、更名意见征集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参与活动。
联系人: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秦伟荐。
联系电话:023-87881220,电子邮箱:3102365501@qq.com。
(二)专家评审
2020年5月28日前,主办单位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和专家代表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评审。
(三)结果公布
2020年5月29日前,主办单位在涪陵发布、巴渝传媒网、无限涪陵区内网络媒体就征集活动评审结果进行公布。
4征集采用
(一)应征地名应为首创或原创,对同一项目命名相同地名,按发送日期优先原则选录。
(二)本次活动所征集地名将进入地名库,地名一经采用,区民政局将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
附件2:涪陵区公共设施(场所)地名命名、更名意见征集表.docx
编辑/陈艳红
责编/张韵晨
监制/杜焱彦
总监制/涂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