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结全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区诊所等医疗机构有序恢复营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全区按照《关于暂停涪陵区诊所等医疗机构营业的通告》暂停营业的医疗机构。
(二)口腔类诊所或开展口腔业务的医疗机构暂不纳入恢复营业的医疗机构范围。
二、准备事项
(一)设立预检分诊点。
(二)设置应急隔离留观病室。
(三)做好防控物资储备。
(四)排查医务人员。
(五)组织全员培训。
三、有序报备
实行分批报备
第一批,除李渡街道、荔枝街道、敦仁街道、崇义街道和马武镇、南沱镇、百胜镇以外的乡镇街道辖区的医疗机构,于2020年2月27日后报备。
第二批,敦仁街道、崇义街道辖区的医疗机构,于2020年3月1日后报备。
第三批,李渡街道、荔枝街道、马武镇、南沱镇、百胜镇辖区的医疗机构,于2020年3月5日后报备。
编辑/陈艳红
责编/张韵晨
监制/杜焱彦
总监制/涂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