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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新规:9月1日起八类药品不再医保报销

    从今天(9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包括预防性疫苗、滋补药品、保健药品、脱发、美容减肥类等在内的八类药品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不再医保报销。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8类药品是: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8类药品中,

    预防性疫苗引发了大家的关注,

    此前免费接种的第一类疫苗今后需要自费吗?

    据了解,我国疫苗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等均属于第一类疫苗,适龄人群可以免费接种。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例如人乳头状瘤病毒(HPV)疫苗就属于第二类疫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含疫苗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渠道解决。因此,即使预防性疫苗没有被纳入医保,也并不意味着居民就要自费接种疫苗。


    无限涪陵记者/谭艳华

    编辑/徐婷婷

    责编/张韵晨

    监制/杜焱彦

    总监制/涂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