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3月8日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授权,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至31日(星期三)在涪陵城召开,正式会期2天。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审议重庆市涪陵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涪陵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议重庆市涪陵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区本级预算;(五)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事项。
编辑/卢维
责编/张韵晨
监制/孙仕华
总监制/涂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