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在江苏扬州召开。会议中,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综合保护浙东运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检察机关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
浙东运河是重要的航运河道,但河面、河堤处违章搭建以及垃圾非法倾倒严重;沿岸居民污水直排屡屡发生;沿线古纤道、太平桥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受毁损未及时修缮;沿河古树受白蚁蛀蚀未进行除害;电捕鱼、“地笼”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以及外来生物福寿螺泛滥成灾,已严重破坏水系生态环境。
去年3月27日,柯桥区检察院针对古纤道等文物受损的调查情况,向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检察建议。该局立即组织专家勘察现场,针对石板断裂、塌陷等问题多次研讨修缮方案层报上级部门。经反复论证,最终对浙东运河受损的6处文物进行了保护性修缮,并对5处附属设施进行提档升级。
去年4月1日,区检察院又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沿岸古树保护不善问题,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提出检察建议。该局联合白蚁防治部门对古树进行除蚁、复壮,使得运河沿岸9棵古树焕发新颜。
为实现浙东运河的上下游跨区域司法协作,去年4月6日,由柯桥区检察院牵头,杭绍甬共六地检察机关签订《关于建立萧柯越虞余江检察机关保护浙东运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制度保护运河。
去年6月17日,区检察院又针对外来生物福寿螺破坏水系生态环境的调查情况,依托行政和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开展了“守护‘美丽河湖’暨福寿螺专项清剿启动宣传会”,镇街、职能单位、“微动力”等志愿者组织共300余人参加了宣传会。
据了解,自去年1月至10月,区检察院针对垃圾倾倒、违建、污水直排、非法捕捞的线索调查情况,以提出检察建议、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职能单位履职。去年11月,区检察院经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旅游发展集团协调沟通,聘请文物、水利、环保等专家,在太平桥公园建成浙东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成为浙江省检察院首批认定的创新实践基地,为全面深入宣传大运河公益保护提供了有效物质载体。
“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抓手,就是为了积极推动行政机关系统保护,综合治理。”据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秉承系统保护理念,注重建立上下游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实现了运河保护长效治理。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张菁华
审核:叶红
终审:吴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