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关注 | 部分公共停车位被“圈占” 市民齐盼“还位于民”

2022-04-21 18:11:35  全媒体记者 何倩霞/文 吕钢/摄 编辑:xuti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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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去年柯桥区新划增了3000余个机动车位,之后又推出“智慧停车”小程序,方便市民规范停车。然而,记者日前对城区一些主干道及停车场进行了走访,发现“僵尸车”侵占公共车位,一些沿街商家擅自占据停车位等现象不少。


现象一:“僵尸车”侵占公共停车位

在青峰路朗诗小区附近的智慧停车框里,停着一辆破旧的白色宝马车,从外观上看,车辆的4个轮胎已经瘪塌,车身上落有一层厚厚的尘土,侧边的车窗及车身贴有多张“牛皮癣”小广告,正面挡风玻璃上有一张停车缴费单。记者仔细查看,上面的缴费金额高达1470元。“从我开始管理到现在已有2个多月了,这车一直没人来开。听附近小区的人说,这辆车停了有一年多了。”智慧停车青峰路段管理人员说。

长期停放在某个位置,车主难寻、无人问津的车辆被称为“僵尸车”。在湖东路与云集路交叉口的世纪广场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积满尘土的白色本田SUV停在黄色的非机动车停车框内。“本来我们商铺和楼上的住户可以停放电瓶车,可这辆车一直霸占着车位,想停也没法停。”附近商家告诉记者,该车辆在此停放约有3年之久,给大家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管管。

“僵尸车”侵占着车位,使得原本车流量较大的主城区停车位更加紧缺,特别对一些人口密集的小区、农贸市场周边来说,不但影响通行,还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像浙纤路农贸市场停车场内就有不少“僵尸车”,家住附近小区的王先生说,虽然他们已多次向社区及相关部门反映了这个情况,但最终都没有结果。

在城区一些主干道及封闭式停车场里,记者发现部分车位成了“僵尸车”的终结地。这些车辆破旧不堪,有的连零部件都是缺东少西,犹如城市中难以清理的“另类垃圾”,极大地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

现象二:商家故意占据车位

除了部分乱停乱占公共停车位现象外,在一些餐饮店门前,有些商家用各种方式擅自占据公共停车位。

4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柯桥街道世茂名流小区外围的停车场,只见在一家名为“谌湘菜馆”的店铺前,有3个车位上分别停放着一辆电动车,当记者驾驶的车辆想要停靠,希望商家将电动车移走时却被店员拒绝。“前面还有车位,你停前面去吧,你不吃饭这里不能停的。”该店店员表示,占用车位是为了方便来店吃饭的客人,这样占据车位的做法每个店都有。

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在这个停车场里,有不少停车框里有的停着电动车,有的放置了锥形路障。“本来停车位就少,好不容易有个空位居然不给停,你说恼火不?”市民王先生认为,作为管理方的物业收着停车费却没管理好停车场秩序,这是不应该的。而对于市民的质疑,该物业经理宫先生表示,虽然他们也在劝阻这种行为,但成效不大。

为一己私利擅自占据公共停车位,在一些停车位紧张的老旧小区附近尤为严重。明珠路上的部分机动车停车位被电瓶车或三轮车占据着。“我想停车,但旁边的商家不给停,说挡着他们的店门了。”市民单小姐说,她打了好几次市长热线,虽然执法部门也来现场处理,但过后情况依旧。此外,在笛扬路沿线,记者还看到,一些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店铺前,停车位被商家出售的车辆所占据。

呼吁:完善法规联合执法

不论是“僵尸车”,还是各种擅自占据公共停车位行为,都会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针对“僵尸车”乱象,《绍兴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放超过三十日的车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车辆所有人在十日内驶离;逾期不驶离或者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的,可以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场所停放,并告知车辆所有人申领。

为此,柯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及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但背街小巷和封闭停车场内的“僵尸车”仍然屡见不鲜,成为城市中又一个“牛皮癣”。

“‘僵尸车’不是我们交警认定的,我们只能针对路面上长期停放的车辆,从有没有违停的角度来处理。如果是违停的,那我们会在车上贴违法告知单。”柯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柯桥中队中队长单建根说,现有的交通法律法规对“僵尸车”处置没有明确的条文规范,所以执法时也比较尴尬。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智慧城管”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对主干道周边进行巡查,发现一辆就处理一辆。目前也只能依据《绍兴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来执法,但由于“僵尸车”从认定到最后拖车流程较为复杂,就算认定了“僵尸车”也只能拖到一个废弃停车场放置,最终的闭环处置目前还没有。

为了杜绝“僵尸车”及乱停车行为导致的停车位紧张问题,除了加强巡查执法外,今年2月,我区正式上线了“柯桥区智慧停车”微信公众号,对城区34条道路中的3000多个公共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但侵占车位现象依然存在。“主要集中在明珠路、港越路、笛扬路、彪佳路等路段,近百个车位被不同程度占用着。”柯桥区中纺投资公司招商运营科副科长王丽英说,作为收费管理单位,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对这类行为进行劝导。

不论是公共还是商用的停车位,建设的初心都是为了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希望广大市民都能够遵守法规,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同时,也呼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许婷婷

审核:陈芳

终审:吴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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