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自主创新十条
2014-12-23 12:50:05
1 完善自主创新服务机制
建立区自主创新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协调推进全区自主创新工作,统筹设计自主创新政策体系。整合区相关部门行政职能和企业服务资源,打造全区统一的、线上线下兼备的自主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一口式”服务。
2 加大自主创新财政支持
设立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加大其它产业资金、人才资金向自主创新领域倾斜力度。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领各类社会资本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3 强化金融支撑自主创新
支持金融机构向自主创新项目发放贷款。建立金融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向科技、创新、创意企业投资。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科技保险。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以金融手段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4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工程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教育投入。鼓励企业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市有关专项资金项目。
5 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市知识产权局重点项目。鼓励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创造推广品牌产品和首台(套)产品,开展自主品牌的境外认证、国际商标注册。支持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6 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支持引进行业重点企业、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和功能总部。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支持企业对外投资、收购兼并和重组。鼓励构建产业创新联盟。支持特色产业基地和专项工程建设。
7 集聚培育自主创新人才
支持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鼓励产学研机构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支持领军人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业。实施人才资助、补贴和奖励政策。加大对优秀人才在医疗、子女入园入学等方面的服务力度。支持人才公寓建设。
8 推进自主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自主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创业企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平台提升服务功能,向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9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引导企业创设信用自律组织和申请信用评估。鼓励企业使用信用产品。支持信用管理机构联合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使用信用评估报告。支持开展企业信用宣传活动,表彰信用典范企业,培育企业信用文化。
10 营造自主创新良好环境
引导专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参与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引入服务平台的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不同主体之间加强合作。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手段,进一步优化法律、商务、文化和生活等配套环境。
黄浦自主创新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