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行政建置

(一) 建置沿革

瓦房店市历史悠久,已发掘的古龙山文化遗址证明,4万至1.7万年前就有人类生息繁衍。1982年在交流岛公社马路大队发现新石器时代蛤皮地遗址,地表散落较多陶片和少量残石器,混杂着大量贝壳;在三堂公社北洼遗址发现有陶片、石斧等遗物。经考证,早在4000~5000年前,瓦房店人的祖先就在境内创造着中华古代文明。

瓦房店市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复州城,东清铁路(今长大线)建成后,设瓦房店火车站,站名源于清代曲姓人建瓦房开客店,人称瓦房店,遂成地名,1925年,后成为县治所在地。

瓦房店建置始于公元前300年的战国时期,初隶燕国辽东郡。秦国统一六国后,设36郡,境内仍隶辽东郡。西汉时期(公元前107年),辽东郡设18县,境内置文县,隶幽州。东汉,改为汶县,后改称平郭、北丰县。三国及两晋、前燕、前秦、后燕,均隶平州辽东郡;魏逢战乱正始元年(公元240年)辽东汶、北丰县难民流徙过海,被掠江南、或逃山东;地域仍为北丰县所辖,晋元兴三年(404年),设得利赢城(今得利寺镇龙潭山),隶辽东城。

唐总章元年(668年),隶安东都护府。

辽初,为迁民县,隶黄龙府;契丹天显元年(926年)耶律阿保机将渤海国扶馀城(今吉林省农安县)部分女真族人迁到辽南定居,取扶馀城之“扶”命州名,称“扶州”;会同元年(938年),改称复州,州治复州城;景福元年(1031年)置复州怀德军节度使,驻复州城,隶东京道辽阳府。负责屯田镇守,辖永宁(后改永康)、德胜县,管理民政事务。

金天辅元年(1117年),设东京道辽阳府,合并复、苏州(今金州)为复州,驻复州城;天会七年(1129年)金灭辽,将原苏州地改为化成县,仍隶复州;明昌四年(1193年)复州怀德军节度使降为刺史,领永康、化成2县(今金州区、开发区)和归胜镇(今盖州市归州);贞佑四年(1216年)五月,升化成县为金州。

元初,废复州并入盖州,隶辽阳路,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置金复州万户府,府治金州城,隶辽阳行省辽阳路。境内为元兵所辖。

明洪武三年(1370年),境内仍为元兵所辖,辽阳行省平章刘益屯兵得利赢城;洪武四年明置辽东卫,设置得利赢城,境内改辖明军。后移辽阳城;洪武五年置金、复、盖州,隶山东布政使司(驻济南),专理民政财政;十四年(1381年)(亦云九年)九月,设复州卫,领左、右、中、前千户所4个(卫与州制并存),隶辽东都指挥使司;十五年(1382年),原永康县治、复州卫城因旧修筑;二十八年(1395年)废州存卫,由卫所管理学事兼民政。明永乐元年(1403年),由卫指挥蔡真将复州土城始改建成石城;五年(1407年),设辽东苑马寺(初驻辽阳,后迁复州)永宁监,辖复州、龙潭、滦河、清河4苑;天启元年(1621年),后金兵取沈阳、辽阳,循海而南,海、盖、复、金4卫人逃奔,多航海走山东;3年后,金兵入复州,见城空粮尽,屯旅顺。

清顺治十年(1653年),朝廷颁布辽东招民垦荒奖励条例,由山东省登、莱2府招民来辽东地区垦耕,流民归来;十八年(1661年)设复州巡检司,隶辽阳府海城县。康熙三年(1664年)改隶盖平县(今盖州市)。雍正五年(1727年)分盖平县属地,设复州通判,辖复、金2州境域;十二年(1734年)升为复州,隶奉天府,于旧金州卫置宁海县。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复州城改筑砖城。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迁熊岳副都统于金州,统管金、复、盖、海等地满族一切军政事务。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四月,沙俄强租旅大后,将复州南部凤鸣岛、西中岛等地一部分划为租借地;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沙俄日本签订《朴茨茅斯和约》,沙俄擅将租借地转让给日本,迫使清政府缔结《中日满洲善后条约》,又将凤鸣、西中两岛其余部分和交流、骆驼、平岛划入租借地(史称“五岛”),其间包括“隙地”(交界处留有空地)隶日本关东州普兰店民政支署,直至抗日战争胜利,五岛及隙地回归复县。

民国二年(1913年),北伐军改复州为复县行政公署,知州改称县知事,隶奉天省东边道;十四年(1925年),公署由复州城迁瓦房店,政区未变,隶奉天省(辽宁省)。1945年10月,复县(民主)政府成立;12月,原辖莲山、骑河、墨盘、复东、星台、塔街、塔山等村划入新金县(今普兰店市)。1946年5月,俭吉、安波、同益、万家岭、李官等地划入万福县。1947年3月,将1946年新建孤山、白山区划入新金县,6月,瓦房店为辽南行政公署、辽宁驻地,7月,县政府迁复州城,8月,辽南行政公署改建成辽宁省,瓦房店称瓦房店市,为省政府直辖市,省机关驻地。1948年12月,华铜、万家岭区由万福县划归复县。先后隶安东省、辽南五专区(辽南行署区)、辽宁省(史称小辽宁)。

1949年初,省机关迁出,县政府迁回;10月,新中国成立,辽宁省改辽东省,仍辖复县,复县政府改称,复县人民政府;1954年8月1日,改隶今辽宁省(辽东、辽西省合并);1950年4月,改称复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2月8日隶辽宁省辽阳专区;1959年1月4日,改隶旅大市;1966年3月16日,改隶辽南专员公署;1968年6月,成立复县革命委员会;1969年12月26日复隶旅大市。1980年11月5日,旅大市改称大连市,仍辖复县。1981年3月,撤销复县革命委员会,改“文革”的前复县人民委员会为复县人民政府。1985年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复县,设立瓦房店市(县级),4月1日举行建市仪式,仍隶大连市。

(二) 行政区划

瓦房店地区行政区划变动频繁。

清光绪末年,复州设12个社;民国十三年(1924年)复县设9个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复县解放,设11个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1月至翌年5月,国民党占领复县,划为2个镇、43个乡, 6月,复县二次解放至1948年12月,设1市(省辖)及复州城、松树、太阳等13区、353个村。

1950年划为16个区、2个镇,辖363个村。1956年3月,划为6个区,辖63个乡、5个镇,135个村、35个街道;并辖5个直属乡、32个村。1961年5月,划1个镇(辖分社3个)、人民公社28个(辖生产大队397个)。1983年7月,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设28个乡、397个村;5个镇、72个委。1984年,根据国务院〔1984〕165号文件规定,将原3个建制镇与所在地乡合并为镇,6个乡改为镇,撤销瓦房店镇、镇郊乡建制,分设7个街道。

1985年撤县改市,辖11个镇、17个乡、7个街道,5个农场(市属),下辖415个村、157个居委会;1986—1995年,行政区划未变。1996—2002年撤并乡镇,市辖10个乡、15个镇(瓦房店农场改为企业,属地管理,其余4个农场乡镇性质不变,属地管理)、7个街道; 2003年,撤并行政村之前已撤并28个村,至2004年10月先后撤并93个村,设294个行政村。 2004年11月,撤并8个村,市辖286村;9月,撤销太阳升乡成立太阳街道,所辖村未变;

2005年8月,由长兴岛镇及所属8个村,成立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为大连市政府派出机构。瓦房店市辖9个乡(赵屯乡、土城乡、阎店乡、西杨乡、驼山乡、三台满族乡、泡崖乡、交流岛乡、杨家满族乡)、14个镇(得利寺镇、松树镇、万家岭镇、许屯镇、李官镇、永宁镇、复州城镇、东岗镇、仙浴湾镇、谢屯镇、复州湾镇、炮台镇、老虎屯镇、李店镇)、8个街道(新华街道、共济街道、文兰街道、铁东街道、岭东街道、祝华街道、岗店街道、太阳街道)、 278个村委会、4个农场(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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