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斑马线礼让行人是每一个机动车驾驶人的义务,也是要牢记于心的交通法规。
为进一步增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设置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抓拍系统,在为期七天的试运行后,今天,该系统正式运行,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将会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对这个24小时不间断抓拍的“天眼”,市民是怎么看的呢?
地点:青年路好家乡路口
市民李丹:现在过马路感觉比以前好过了,司机让行人的意识也增强。我觉得有这样的电子警察抓拍挺好的,对司机也是一种约束。
驾驶员王晨明:冬天比较冷,路也比较滑,看到有人过马路我都会主动停下来,现在有了这个抓拍系统,我会更加注意。
据了解,首批启用这一电子抓拍系统的路口包括青年路好家乡、新华南路小西门、南湖电信公司等处。
天山区交警大队解放路中队指导员许浩说,抓拍系统的启动有助于规范驾驶人的驾车行为,同时他也对行人出行作出了提示:不管车辆还是过马路的行人一定要互相尊重、互相避让,不要抢。在条件允许下,避让行人是车辆要遵守的原则,行人要遵守的原则就是行人红绿灯开始闪的时候就停止前行,宁等三分钟,不抢一秒。
小编用动图来示意怎样才是正确的礼让行人: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见下图)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见下图)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见下图)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见下图)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见下图)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见下图)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见下图)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见下图)

在小编看来
文明的交通秩序需要交通参与者共同的支持
车辆礼让行人
行人不横穿马路
大家都能自觉做到
“红灯停、绿灯行”
将文明记在心中
那么
我们的交通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越来越文明~

来源:广电融媒体
记者:宋春雪
新媒体编辑:陈雪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