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成都高新区有关财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指导、监督执行。
(二)负责制定财政相关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的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成都高新区涉税事项。
(三)负责成都高新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全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公用经费定额及相关经费开支标准;负责财政转移支付管理;负责重大产业化项目产业扶持资金预算管理。
(四)负责对成都高新区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的监督管理;负责成都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批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险)、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险)资(基)金的使用,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成都高新区区级部门(单位)的预算管理、经费支出审批、预决算审核、专项资金使用监督;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负责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产业化项目申报和监督检查。
(六)负责指导街道财政工作;负责审核街道预算、决算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上级财政部门补助街道的相关专款。
(七)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八)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成都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汇总编制成都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拟订成都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收缴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十)统筹管理成都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务;负责成都高新区地方债务的预算编审和申报审批;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管控。
(十一)负责建立贯穿成都高新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体系,推进成都高新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成都高新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十三)承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评审任务;制定财政评审操作规程、限额指标及指标应用。
(十四)负责规范有序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
(十五)承办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方式:028-82829639
主要负责人:冉光俊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联系电话:028-8282963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党群等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业务;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牵头财政信息化建设;承担财政普法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督查督办工作。
(二)预算处
联系电话:028-82829125
研究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全区部门公用经费定额制定工作;负责上下级财政结算工作,承担全区上级转移支付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财政收入征收组织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负责开展税收调查分析,对税收方面法规政策制定和调整提出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办理涉税事项;研究制定全区非税收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及监督;负责财政票据管理。负责区级产业扶持资金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上级转移支付等有关工作;承担村(社区)会计业务指导、监督等有关工作。负责区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财源信息化建设。
(三)国库处
联系电话:028-82829642
贯彻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部门决算汇审及公开;负责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调查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区政府采购方式的变更及进口产品的审批工作。
(四)行政政法和社会保障处
联系电话:028-82829311
承担行政、政法、党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区治理、宣传、文旅和体育、安全生产、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全区上级转移支付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成都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五)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67672967
负责统筹规划高新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建立贯穿高新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评审任务;制定财政评审操作规程、限额指标及指标应用。负责高新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负责高新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高新区会计政务服务事项。指导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六)投资和经济建设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67672974
承担发展改革、新经济、商务、经信、交通、水利、国资、地方金融、住建、生态环境、城管、公园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相关工作;承担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和征地拆迁财政预算管理,负责成都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有关工作,推进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等工作;承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