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简称教育文体局)主要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8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方式:028-82829115
主要负责人:彭涌
二、内设机构
教育文体局设综合处(财务处)、组织人事处、规划建设安全处、教育处、教育督导办公室(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处、教育综合执法大队)、文化旅游体育处等6个处室,设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成都高新区文化体育指导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等2个事业单位。主要对口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等市级部门。
综合处(财务处)
(一)主要职能职责:1.负责局机关目标、办文、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工青妇、年鉴、内部审计、党风廉政、党建、干部人事、人大提案、宣传等工作。2.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学校(单位)财务工作,牵头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教育收费政策,负责全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市级部门机构:1.市教育局办公室、党建工作处(审计),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市文广旅局办公室;市体育局办公室。2.市教育局财务管理处、党建工作处(教育乱收费治理)、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市文广旅局计财处;市体育局计财处。
组织人事处
(一)主要职能职责:负责直属学校(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建设、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管理、干部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承担高新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市级部门机构:市教育局党建工作处(教育系统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学校党建工作)、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机关党委;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规划建设安全处
(一)主要职能职责:负责拟定教育规划、招生计划、布局调整、教育统计和教育资助等工作,指导学校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等工作,指导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牵头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市级部门机构: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科技与信息化处、应急管理处;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不含校产管理)。
教育处
(一)主要职能职责:承担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负责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合作办学、教育宣传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市级部门机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法规处、学前教育处、普通教育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处、德育与宣传工作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教育督导办公室(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处、教育综合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能职责:牵头全局法治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市级部门机构: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处、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
文化旅游体育处
(一)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全区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承担区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行政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对文化体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市级部门机构: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
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教育考试中心)
(一)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全区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教师发展、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以及各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等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市级部门机构: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教育考试院。
成都高新区文化体育指导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
(一)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全区群众文化管理、指导和服务;开展文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指导、文化骨干培训及居民文化生活方式引导;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监测居民身体素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市级部门机构: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