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于1996年6月筹建,1997年5月经批准正式成立,属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行使基层检察院职权。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对全区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三)负责应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四)负责应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五)负责应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受理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七)对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开展调查和理论研究,推动检察改革。
(八)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教育培训工作。
(九)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十)落实检务督察工作。
(十一)落实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二)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十四)承办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成都高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晖北街9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方式:028-85160000
主要负责人:黄维智
二、内设机构
(一)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联系电话:028-85310536
负责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以及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二)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28-68058905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三)第三检察部(知识产权检察部)
联系电话:028-85321519
负责办理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四)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28-68058907
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
(五)第五检察部
联系电话:028-68058907
负责受理向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成都高新区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六)综合业务部
联系电话:028-85310697
负责案件管理、政策研究、智慧检察等多项工作,是全院案件流转枢纽、政策研究智囊、信息技术支撑。
(七)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9283910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牵头负责目标考核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等议定事项。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本院计划财务管理、预决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八)政治部
联系电话:028-69283900
负责院内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党建工作、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意识形态、表彰奖励等工作,对本院检察人员履行检察职责、行使检察职权等情况进行督查,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办法。负责办案安全保障、警戒保卫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