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3 17:01:09 2023-04-03 17:01:09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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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成都高新区“连心桥”社区信访连线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比选保证金

(万元)

成交数量

(名)

成都高新区“连心桥”社区信访连线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25

不收取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或在成都高新区官网上下载本项目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二)比选文件发售、报名

比选文件自2023年0404日至2023年040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1.文件获取方式:

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申请人需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登录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cyczb.com)免费注册后查询到相应项目在线报名并获取文件。

比选文件价格300元,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三)比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

(四)比选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年041010:00开始,2023年041010:30截止。

(五)比选时间:2023年041010:30(北京时间)

(六)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成都高新区官网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比选申请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七)超过比选截止时间提交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八)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十)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五、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套纸质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中,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中标人的确认

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比选邀请人确认。比选邀请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中,按照评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选人。比选邀请人逾期未确定中选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邀请人将成都高新区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发出同时,比选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选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六、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选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收款单位: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成都银行交子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001300001079875

八、联系方式

(一)比选邀请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3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8-85011320

(二)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

邮 编:610041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3475775、1803044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