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拟采购生活垃圾桶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请有意参加的单位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自愿报名。
一、磋商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2023生活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132800.00元(壹拾叁万贰仟捌佰元)。(报价控制在此价格以内,超出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以采取承诺制,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应当根据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不得采取承诺制,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要求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行政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也可以采取承诺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情况予以细化规定)
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营业执照须包含与磋商项目一致或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1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路33号城管办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磋商内容
(一)投标人根据分类垃圾桶报价清单要求认真填写投标材料、容积、价格等,必须有相关材料质量认证。
(二)投标人提供本次采购的分类垃圾桶报价清单中完全满足磋商人所提供的材料、容积、价格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人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运输、外包装、税金等供货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
五、评审方法
此次磋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前到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路33号城管办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须装入同一袋内密封,在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清单表(含分项报价明细表);
2.加盖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资格证明材料;
4.投标人基本情况;
5.投标产品质量、容积参数的详细描述;
6.售后服务及承诺;
7.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
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磋商地点
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路33号城管办会议室。
九、磋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5651218
地 址: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路33号
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