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拟将人大智慧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请有意参加的单位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自愿报名。
一、磋商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中和街道人大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三)最高限价:115000 元(壹拾壹万伍仟元整)。报价控制在此价格以内,超出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采取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要求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行政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也可以采取承诺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情况予以细化规定)
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比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比选项目一致或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于2023年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20日17时00分到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1楼104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磋商内容
(一)人大智慧平台系统、展示及后期维护。
(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报价清单中的主要产品视为完全满足比选人所提供的技术参数指标,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人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产品运输、安装税金等供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以及1年免费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人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售后服务条件:
1. 产品质保期为1年(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产品,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产品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2. 接到故障通知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必须修复。
3. 在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内,投标人应能保证采购人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
4. 投标人必须制定培训计划为采购人培训维护、操作人员,无偿为采购人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定期回访。
五、评审方法
此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28日10时00分前到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1楼104室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须装入同一袋内密封,在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 产品报价清单表(含分项报价明细表);
2. 加盖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 资格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基本情况;
5. 售后服务及承诺;
6.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1号楼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50007806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柏路23号中和街道办事处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