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8 17:34:19 2018-12-18 17:34:19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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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成都高新区关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17〕17号),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理顺操作规程,确保政策实施依法合规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支持对象为从事电子信息领域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且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重点支持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终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四大特色优势领域及人工智能、虚拟现实、5G通信、物联网等新兴领域。

本细则主要有五个部分,包括支持原则、申报规程、审批程序、资金监管、解释说明。一是支持原则:其中主要明确政策支持对象。二是申报规程:其中主要明确政策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三是审批程序:明确申报、初审、复审、审批、公示、政策兑现等流程。四是资金监管:主要明确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等有关事项。五是解释说明:明确《细则》有效期等。

解读机构: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

解读人:李岗

联系电话:028-68742340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