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6 17:35:23 2018-12-06 17:35:23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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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解读文本
2018-12-06 17:35:23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高新区相关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健立和完善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机制,确保高新区相关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都市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等文件,成都高新区制定《成都高新区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共23条,框架结构包括政策依据、适用软件范围、采购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监管、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考核与责任追究、执行范围与执行期限。第一条阐明法律政策依据,第二条至第三条明确适用软件范围与使用正版软件规定。第四条就制定工作机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阐述。第五条至十三条明确采购预算编制与报送备案、软件配置标准、采购方式、采购验收要求、软件资产管理,从源头把控软件实现正版化。第十四条明确开展宣传培训等内容,促进制度进一步落实。第十五条十七条分别明确了各部门领导责任,高新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分工。第十八至第二十条主要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明确对相关单位的目标督查、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以及对成员单位在履职过程中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第二十一至第二十三条明确执行范围和执行日期。

解读机构:成都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28-6976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