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 17:52:03 2018-12-05 17:52:03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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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临时使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临时用地”)管理,规范临时用地行为,保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临时用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有五个部分,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办理程序、其他事项、附则。一是总则:其中主要明确临时用地主要用途、审批权限、使用年限及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原则等相关要求。二是职责分工:其中主要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办理程序:明确临时用地申请单位主体要求、临时用地办理流程等。四是其他事项:主要明确土地复垦保证金标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日常巡查要求和临时用地单位土地复垦有关事项。五是附则:明确《管理办法》解释方、有效期等。

解读机构: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政策文件: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审批管理暂行工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