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18:26:02 2018-07-17 18:26:02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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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金融类机构加大对成都高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完善政策性贷款产品合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减少实物资产抵押,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企业获得融资支持。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6〕1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3号)、《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等文件为政策支撑,吸收借鉴上海、深圳、苏州等地扶持创新创业中小微企业融资举措,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高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方案》。

  《成都高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方案》共有七个内容,旨在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拓宽中小融资渠道,缓解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对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进行背景分析,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二是从引导市场、公平开放、注重效率等三个大方面进行说明,详细阐述了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运作原则。高新区以财政出资引导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类机构参与支持高新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所有机构共享同一资金池,财政金融局对资金池实施统一管理,待本金损失风险发生后,按具体实施办法对机构予以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三是从支持对象、合作对象、融资用途、贷款产品等四个方面来说明风险补偿资金池的适用范围。四是从三个方面来阐述合作方式,约定相关合作事项。参与合作的机构需与成都高新区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承诺风险共担并共享风险资金池。五是为银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创业投资机构等6类机构分别设置了相关风险补偿措施。六是规划了风险补偿资金池的预算资金安排、风险承担与叫停机制。高新区财政资金提供3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按最高10%损失率核算,高新区财政资金将最多承担坏账损失1.5亿元,同时资金池将停止运作。七是从企业推荐、制定并实施风险补偿资金池、签订合作协议、资金保障、项目运营等五大方面来细化部门分工。

解读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解读人:傅亚明

联系电话:028-8282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