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9 00:00:00 2019-03-29 00:00:00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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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空白营业执照管理办法》的解读
2019-03-29 00:00:00 来源:生态环境城管局


一、制定背景

制定《空白营业执照管理办法》,是在推进企业登记服务向街道、科技孵化器和银行营业网点延伸的工作中,规范空白营业执照使用、加强空白营业执照管理、保障空白营业执照安全的工作需要。

2018年12月14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了《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二十条措施》(成工商发〔2018〕54号),要求全域开展“政银”合作,推行工商登记“全域通办、多点办照”。2019年1月25日,成都高新区2019年第4次党工委会议做出了“推动政务服务网点向街道与科技孵化器延伸”决策部署。为推进在街道、科技孵化器增设企业登记服务网点,推动企业登记服务进银行营业网点,加强对政务服务网点空白营业执照管理,环保与综合执法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制定了《空白营业执照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空白营业执照管理办法》共包括7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目的(第一条)。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于所有类型营业执照。

(三)空白营业执照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三条)。

(四)空白营业执照的领取、使用及管理(第四条至第十一条)。

(五)明确管理责任(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六)本办法施行后,新增政务服务网点的空白营业执照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四条)。

(七)有效期限(第十五条)。

解读机构:成都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杨可欣

联系电话:028-87099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