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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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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解读文本
2019-05-22 00:00:00 来源:社治保障局

为更好地满足高新区老年人居家养老就餐需求,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成都高新区制定了《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送审稿)》。明确了未来5年高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办法。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计划到2020年底,实现南区、西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到2022年,实现东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全区基本建成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二是确立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南区、西区原则上与“15分钟公服圈”建设相结合,每个老年助餐服务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服务老年人不低于2000人,东区根据老年人用餐需求和消费能力合理设置;三是确定3类助餐运营模式,通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长寿食堂、长寿餐桌提供助餐服务点位就餐(取餐),并明确各运营模式的食品安全要求及评定标准;四是确立3类补助项目,即老年人就餐补助、建设补助和奖励补助,结合服务对象、建设类型、综合考评进行补助。老年人就餐补助根据老年人类别给予每人每天一餐3-6元不等;建设补助根据助餐服务设施的种类给予2-5万元不等;奖励补助根据综合指标评定结果给予1.3-10万元不等;五是实现信息化管理,通过养老助残服务平台,实现助餐服务系统化管理,老年人可通过系统预约点餐送餐,并动态了解助餐服务进度。结合配套的资金监管及审批流程,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

 

解读机构: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解读人:彭涌

联系电话:028-8533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