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成都高新区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定》)。
本《规定》由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时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其他事项及附表附图五部分内容组成,对高新区(西区、南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科学划分,有效保障居民正常的学习、生活、生产环境。一是编制依据,该部分内容从编制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方便阐述该规定制定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为高新区(西区、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提供制度及技术支撑。二是适用范围及时间,该部分内容主要明确高新区(西区、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时间,便于切实有效地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三是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该部分内容按照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将高新区(西区、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4类声环境功能区又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四是其他事项,该部分内容为本规定的未尽事宜、解释机关、有效期限。五是附表附图,该部分内容为高新区(西区、南区)声环境功能区相关的附表及附图。
(16)关于印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解读机构: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王普德
联系电话:028-85173719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