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优化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委厅〔2019〕139 号)、《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成高委办发〔2020〕8 号)、《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1-2022)〉的通知》(成高市监办〔2021〕7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落实以政府补贴的形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印章免费刻制服务,加快推进成都高新区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标杆建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制定了《成都高新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补贴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以财政补贴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的方式优化企业印章刻章流程,实行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等事项“一表申请,一窗通办,一次领取,全程免费”,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一是适用范围,该部分内容从实施范围、补贴标准及资金保障、印章类型及材质、配送时限四个方面进行规定。二是印章刻制业务承接企业申报流程,该部分内容从申报条件、实施流程、结果公示三个方面进行规定。三是审核及资金拨付,该部分内容从审核标准、审核流程及要求、补贴结算三个方面进行规定。四是附则内容,该部分内容从解释机关、有限期限两方面进行规定。
解读机构: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李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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