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持扩大内需、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决策部署,助力成都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进一步打造城市消费新中心,推动成都高新区商贸服务业突围提质、加快发展,特制定《成都高新区关于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商贸服务业提质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
二、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从“培育市场主体”、“适配消费需求”、“完善商业服务布局”、“健全保障服务”等方面给支持,并在附则部分对政策条款涉及的其他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分为12条政策:
(一)支持限上商贸企业加快发展。对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长超过5%的限上商贸企业给予梯度奖励。
(二)支持商贸业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商贸业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支持商业运营单位分业改造。对区内非统一收银模式的商业载体调整实施统一结算的给予奖励。
(四)支持商业主体争创试点示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试点示范的商业市场主体在市级或市区共担奖补金额基础上,给予区级匹配激励。
(五)支持首店经济聚集发展。主要在品牌首店入驻及招引方面给予相关企业支持。
(六)支持汽车消费潜力释放。对汽车销售企业创新消费模式打造新场景,扩大销售网点布局,扩大服务质效提升销量等方面给予支持。
(七)支持餐饮美食提升服务水平。对餐饮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给予补贴,对餐饮企业争取荣誉给予奖励。
(八)支持商业活动落地推广。鼓励开展促销活动,加大促消费宣传推广。
(九)支持成熟品牌拓展布局。鼓励区外零售、餐饮品牌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履行区域总部功能。
(十)支持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建设。支持零售、餐饮、生活服务业企业扩大便民覆盖率。
(十一)支持企业强化风险防范。鼓励企业强化风险意识,主动防范应对。
(十二)支持商贸业项目提能提质。针对高能级项目、活动落地等提供“一对一”的政策支持。
三、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解读人:于洋
联系电话:6805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