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下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的通知》,确定了首批51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成都高新区名列其中,是西南地区唯一一个承担综合试点的单位。
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当前应对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基本公共服务已成为兜住民生底线、维护生活秩序的重要保障。记者了解到,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是列入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重点任务。首批试点覆盖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9个领域,计划执行时间为2年。
“成都高新区将深入探索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实施、应用,以及标准水平城乡均衡、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方面的经验,推动完善各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供给,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稳定、高效、优质供给提供支撑。”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下一步,成都高新区将充分发挥标准化优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严格《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梳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时监测、动态调整等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水平,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为“十四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制定完善和标准实施等工作贡献成都高新智慧。
记者:闫静
编辑: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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