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8/04
区情要闻
打印
分享
率先!成都高新区实施垃圾分类“以奖代补”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成都高新区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加快幸福美好家园建设,8月3日,《成都高新区商品物业住宅小区和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投放站点建设财政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采...
2021-08-04 00:00 来源:成都高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成都高新区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加快幸福美好家园建设,8月3日,《成都高新区商品物业住宅小区和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投放站点建设财政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激励管理责任人推进垃圾分类固定投放站点标准化改造升级。据悉,该项举措在全市尚属首创。

成都高新区的商品小区,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固定分类投放站点新建、改建工作,街道验收合格且连续运1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享受奖补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鼓励商品小区,新建、改建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投放站点(以下简称固定分类投放站点),改善人居环境。

根据《办法》,成都高新区将根据投放站点类型、建成时间,进行阶梯式奖补。全区7个街道,共需要新建和改建的物业住宅小区、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共计约2953个。按照智能投放设备、普通箱体式设备、棚式投放设备分别占比5:4:1的比例,全额补贴达3632余万元。其中,新建智能投放设备每格奖励7000元,箱体式投放设备每格奖励2200元,棚式投放设备每个奖励5000元。

在建成时间上,今年8月31日前建成的,按补贴标准的100%进行补贴;9月1日至10月30日建成的,按照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11月1日至11月30日建成的,按照补贴标准的60%进行补贴;12月1日至12月31日建成的,按照补贴标准的40%进行补贴。

针对纳入奖补范围对类设备,《办法》也对其建设标准做出明确要求。

建设标准

01

智能投放设备建设

需包含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投放类别,其功能需要满足:可通过刷卡、扫码、面部识别等智慧方式识别投放者身份,实现自动开关投放,配备动态图像监控设备,保障设施不受破坏,并监管投放者的不良及其他违法投放行为;可连接高新区信息化系统平台等。

02

箱体式投放设备

需包含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投放类别,投放设施应有雨棚,采用电解镀锌板或不锈钢板制作,与箱体匹配、美观、耐用;箱体应有开关门,方便垃圾桶置入投放设备;有垃圾分类宣传和公示清运信息、线路等。

03

棚式投放设备

需包含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投放类别,具有冲洗污水收集沟,实现雨污分流,侧面、正面有垃圾分类宣传,公示垃圾清运信息、线路等。

商品物业住宅小区如何申请以奖代补?据介绍,申请的商品物业住宅小区,需提供委托物业服务协议或合同,单位小区需提供能证明小区权属的材料。包含小区位置、栋数、住户数量、容积率、设置固定分类投放站点的个数等。

“通过强化法治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借助有效的督促引导以及适当的以奖代补,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成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文字 闫静 编辑 球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