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成都高新区高家湾村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召开,标志着高新东区首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将实现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分红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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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东区首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
该合作社位于高新东区董家埂镇高家湾村,具体运作模式是将全村514户合作社成员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折算成股份加入合作社,土地统一交由合作社经营管理,主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托管服务,并组织成员利用其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
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原则,农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收入。下一步,合作社将探索发展壮大一产业、一三产业协同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自愿入社、自由退社的原则
当天的成立大会对合作社命名、住址、章程进行了表决,并就组织构架以及理事会和监事会人员进行了提名选举,表决和选举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据悉,各项表决结果将公示7天,合作社后续的注册登记、挂牌等流程也将加快推进。
成都高新区托管高新东区3年多以来,始终坚持统筹推进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建设和“三农”工作,大力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试点。此次高家湾村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是由农户转让土地的经营承包权作为原始股本,由合作社将土地资源集中管理,在高新东区属首例。
成立大会就合作社相关事宜进行了表决
合作社的成立,将农民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不仅能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而且能结合市场需求发展高效农业,降低风险,提高了土地的规模效益,确保了土地增值和农民增收,创新和完善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
小科普
什么是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
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农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成股权、农民当上股东的一种土地合作经营方式。入社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耕种,农户除劳动收益外,还可享受年底分红。
记者:陈兵 彭伟 王忆影
摄影:郑毅
编辑: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