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天下午,成都高新法院联合石羊派出所、民盟高新总支、农工党成都市武侯区总支等单位,在石室天府中学(锦城湖校区)开展了“与法同行 ‘典’亮校园普法公益讲座”,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律课。
课堂上,成都高新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黎阐述了校园欺凌的特点、危害、影响及自我保护措施。讲座中,李黎展示了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内容,并告知同学们要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担责”的错误意识,加强自身约束力与自我保护意识。讲座现场,同学们认真听讲并做笔记。
同时,作为石室天府中学(锦城湖校区)的法治副校长,石羊派出所副所长兰骞还向同学们分享了一个个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件,指出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拳打脚踢”,而是发生在学生之间,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的欺负、侮辱等行为,会对受害人造成身体、心理伤害。校园欺凌离大家的生活并不遥远,兰骞号召同学们要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不做沉默的旁观者。
随后,相关单位向同学们捐赠国家安全教育书籍。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作为年轻一代,系祖国的希望,系社会的栋梁。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行业的蓬勃发展,推行法制教育、用法制净化校园,势在必行、刻不容缓。2021年,成都高新法院持续开展“1+6”法治进校园品牌活动,旨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建安全校园、和谐校园,拒绝校园暴力,用法律为青少年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记者:向晨晨
受访者供图
编辑:吴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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