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于近日启动。4月20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获悉,6月底前,成都高新区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按照“全面排查、集中督导、巩固提升”3个阶段工作安排,推动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巩固污染防治成果,坚决筑牢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记者了解到,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组建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成都、自贡、攀枝花、阿坝、甘孜5个市(州)开展督察进驻工作,进驻时间均为15天。在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重点督察市(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长江黄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河长制及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
成都高新区将6月底前,重点排查以下8项内容——
●央督及“回头看”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国家和省市移交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锦江高新段、洗瓦堰、清水河、沱江河等河道及支流下河排污口直排、水体黑臭、河床淤积、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问题、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普查、运行和维护问题;
●大气污染问题、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噪声污染问题;
●固废(危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染问题;
●农药化肥使用、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
●“散乱污”工业企业污染问题。
记者:闫静 文/图
编辑:元宵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