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留意疫情走势。若您发现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变为红/黄码等情况,请及时主动向居(村)委会、单位、入住酒店报备,积极配合核酸检测、风险排查、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目前,我市按照省疫情指挥部要求,执行以下排查规定:
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不含直辖市),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满7天为止。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来蓉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
对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来蓉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
密切关注自己、家人及假期同行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不要自行买药或到小诊所就诊,应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排查无异常后再返岗上班。
来源:成都疾控
编辑:申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