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信,其发展也将受到限制和影响。随着信用信息修复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失信如今也能及时修复,以消除不良影响。
今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发展规划局获悉,成都高新区出台了信用修复办事指南,手把手教企业修复信用,助力企业良性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信用中国网站
由成都高新区行政执法机构作出,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成都高新区信用门户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
(一)《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
根据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分类实施修复。
(一)第一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失信主体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lczy/),
按照网站修复流程指引开展修复。
(二)第二类:未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但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等地方网站公示
1. 失信主体通过登录“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按照网站修复指引(http://credit.chengdu.gov.cn/www/index.html#/m///creditRepair)下载附件,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至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
2. 按照“谁处罚,谁审核”的原则,由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在信用记录修复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失信主体将所有资料交予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改革处(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成都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
材料1——企业基本情况表原件2份
材料2——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2份(每条行政处罚申请修复时均须单独出具《信用修复承诺书》,且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不可使用名章)
材料3——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材料4——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主要包括缴纳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处罚类型为警告的可提供已整改的说明)
材料5——四川省信用信息平台社会信用记录修复表原件2份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还需要额外提供:
材料6——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需参加授权培训机构举办的专题培训且取得证明材料)
材料7——信用报告
注:下载附件可登录以下网址
http://credit.chengdu.gov.cn/www/index.html#/m///creditRepair
企业自行登录“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查询。
以下情况不予修复:
1. 在最短公示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
2. 对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严重失信行为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3. 在信用修复后一年内再次被给予的行政处罚信息;
4. 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 028-85189270
记者:余书婷
编辑:向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