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6日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星期一)至8日(星期三)在涪陵城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涪陵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议重庆市涪陵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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