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区的相关通知要求,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将于12月31号起停止接种。 按照区卫健委的统一安排,2020年1月1号之后,在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建卡接种的0至6岁儿童,请回到儿童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完成后续疫苗接种;7岁及以上人群需要接种乙肝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疫苗、宫颈癌疫苗的群众,请到区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接种;需要进行犬伤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疫苗接种、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和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的群众,请到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处置伤口、接种相应疫苗和注射相应免疫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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