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起
大庆暂停市区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两个教育现场学习业务
10月29日,大庆日报记者从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14号]》文件要求,鉴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和两个教育现场学习业务的特殊性,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交警支队自2021年10月30日起暂停市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审验现场教育和满分考试业务。恢复考试、现场学习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带来不便,请多理解。
来源 大庆日报
编辑 彭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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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张卫红 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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