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月11日我在绍兴市中心医院看病,还自费配了药,这个该怎么报销?”昨日,柯桥区医保分局医保中心接到了吴女士的求助。吴女士在疫情期间不小心吃坏了肚子,怕药店关门就直接去了市中心医院就诊,当时没带医保卡,是直接自费看的病。前几日,听朋友说这块费用也可以报销就前来咨询。工作人员立马告诉她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或在疫情结束后前来窗口申请费用报销,并详细告知吴女士申请资料和注意点。
从2月3日到2月20日,柯桥区医保分局医保中心共接到676个咨询电话,统计分析后发现,市民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报销方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保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尚未报销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前,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同时,疫情期间参保人员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手机APP(目前暂支持个人业务)或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申请医疗保障相关业务,或在疫情可控后再前往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已经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手机APP办理报销业务的市民,在材料审批通过后,只需把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原件快递至区医保中心即可,区医保中心在收到材料后会立即进行核实,并给予办理。这样既有利于疫情防控工作,也方便了办事群众,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同时,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市民在遇到时效性强的业务时,如:申请医疗保险退休、特殊病种更改定点医院等业务,可以通过电话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中心采取容缺受理经办和后期补件的方式给予保障。
消息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责任编辑:张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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