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婚姻登记办理的需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婚姻登记工作两不误,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25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机关逐步恢复婚姻登记办理。现公告如下:
实行登记预约制。婚姻当事人应提前通过电话进行预约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机关科学均衡设置预约对数、预约时段,分批分段进行登记,避免扎堆登记,减少人员逗留时间。请婚姻当事人严格按照预约的时间段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没有预约的或过了预约时间段的,当天不予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当事人、特殊群体的陪同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绍兴健康绿码”,配合测温筛查和身份信息核验,经确认无恙后排队叫号进入婚姻登记场所。若有发热等症状的,请延期办理。
暂停开展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和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原则上暂停“婚育户一件事”联办事项,缩短人员聚集和滞留时间。
只要感情深厚、身体健康,哪一天登记都是好日子,请尽可能错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进行婚姻登记,减少登记场所人员往来和聚集。
绍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
0575-88318972
绍兴市越城区婚姻登记处:
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
0575-85224320
绍兴市柯桥区婚姻登记中心:
柯桥区湖东路1348号
0575-85680671
绍兴市上虞区婚姻登记处:
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
(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0575-82191711
诸暨市婚姻登记处:
诸暨市暨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0575-87283722
嵊州市婚姻登记中心:
嵊州市北直街488号
0575-83356510 、83100899
新昌县婚姻登记处:
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20号
0575-86223900
绍兴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绍兴发布
责任编辑:张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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