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部分住宿场所、理发场所逐渐恢复营业,为规范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行为,绍兴市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公共场所逐一巡查、精准执法。截至2月26日,全市疫情期间对各类公共场所共监督检查6186家次。
近日,柯桥区卫生监督所在检查中发现一家住宿场所未按规定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我市对公共场所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开出的首张罚单。
2月25日,市、区两级卫监部门开展公共场所联合执法,发现柯桥万达广场附近的一家酒店已营业,2月23日、24日均有旅客入住,但酒店的《旅客入住登记表》上未登记上述旅客的体温信息。酒店负责人承认,之前确实未按照规定对入住旅客进行体温测量。
该酒店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紧急应对措施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第六十条,执法人员当场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来源:绍兴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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