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经远程电话、法院多元化调解平台在线协商,柯桥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最高院新闻发布的跨域立案案件。该案原、被告居住地相距千里,却实现了从立案到结案均“足不出户”地化解纠纷。
去年12月25日,柯桥区人民法院跨域立案受理了新疆居民艾力(化名)诉浙江居民何某、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收到案件后,法院就开启了对两名被告的联系工作,发现两名被告近期在其他法院审结案件均是公告案件,两名被告送达难、联系难,从其他法院审结案来观察,自动履行也存在困难,机械推进程序,不仅案件审理周期长,而且审执效果难使当事人满意。
今年1月10日,在掌握了两名被告情况后,柯桥法院了解到被告何某、王志某系温州乐清人,决定启动商会调解程序,并委派了相对有影响力的副会长叶金安沟通调解。
两天后,叶金安顺利联系上两名被告,经过多番斡旋,两名被告签收了法院诉讼文书。隔日,承办法官便收到了被告同意筹款、自动履行、积极调解的消息,并在1月20日形成基本方案。两名被告计划在2月1日前往法院确定最终调解方案。
此时,全国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两名被告所在地温州乐清是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两名被告很难按原定付款方案履行调解的情况,原定于2月1日双方最终调解的计划不得不被取消。
考虑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承办法官祝世强在乐清商会的法律顾问胡律师的帮助下,与各方商量决定进行远程调解。昨天上午,历经四小时在线协商,原告表示对疫情期间被告履行能力受限的情况予以谅解,双方根据新闻媒体预估的当地疫情结束时间,确定案件履行期限顺延,从原告诉请时的立即履行改为2020年6月30日前开始付款,同时原告展现了疫情损失同力分担的态度,下调了违约金请求,从24万元下降到7万元。
当天,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远程签订调解笔录,该案也顺利调解结案。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冯娣